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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雲林縣東勢鄉東南村所前街3
  • 電話:05-699-1051
  • 傳真:05-699-1071

 

  • 沿革

東勢鄉鄉第一屆鄉民代表會於1946年(民國三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成立。由黃玉燕先生擔任本會第一屆主席。

代表會草創開始,經費均仰賴鄉公所,因東勢鄉公所百事待舉,經費有限,無法興建獨立辦公廳舍,至今仍與鄉公所共用辦公處所,鄉公所二樓東側為鄉民代表會辦公室,西側為召開代表大會議事廳。 

 

  • 東勢鄉選舉區劃分及應選名額

1. 第一選區:應選三人(嘉隆村、月眉村、復興村)。

2. 第二選區:應選三人(東南村、東北村、程海村、龍潭村)。

3. 第三選區:應選三人(同安村、安南村、昌南村)。

4. 第四選區:應選二人(四美村、新坤村)。

 

  • 鄉民代表會職權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七條及雲林縣東勢鄉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本會之職權如下:

(一)議決鄉規約

(二)議決鄉預算 

(三)議決鄉臨時稅課

(四)議決鄉財產之處分

(五)議決鄉公所組織自治條例及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

(六)議決鄉公所提案事項

(七)審議鄉決算報告

(八)議決鄉民代表提案事項

(九)接受人民請願

(十)其他依法律或上級法規、規章賦予之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