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居家身心障礙者使用維生器材用電優惠應備文件 : 一、名詞解釋 : 所謂"維生器材",係指氧氣製造機、呼吸器、血氧監測儀(不含電池式)、 冷氣機(優惠期間5-10月)、抽痰機、咳嗽(痰)機、化痰機、電動拍痰機 (不含電池式)、電暖器(葉片式、陶瓷式、石英管式)、電暖器(鹵素式、 碳素式)。其中電暖器二擇一,優惠期間12月-2月。 二、申請「維生器材」用電優惠應備文件: 1、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2、身障者印章 3、電費單影本<以近期為主> 4、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 < 限3個月內,並應註明需使用維生器材名稱 > < 申請冷氣機及電暖器優惠用電另需載明所需要件,請依其他規定辦理> 5、身障者居家使用維生器材照片 6、其他(可茲證明使用維生器材起始時間且現行仍使用中之證明文件) 7、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申請居家身心障礙者使用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 : 一、名詞解釋 : 所謂"必要生活輔具",係指電腦輔具之眼控滑鼠、電動輪椅、電動代步車、 居家用照顧床(電動床、不含非用電之手搖床)、氣墊床(不含液態凝 膠床墊) 二、申請「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應備文件: 1、身障手冊(或證明) < 輔具來源為縣政府補助生活輔具者免附 > 2、電費單影本<以近期為主> 3、醫師開立之評估報告書或輔具評估單位開立之輔具評估報告書 < 限定3個月內開立之證明,並應註明需要使用必要生活輔具名稱 > < 輔具來源為縣政府補助生活輔具者免附 > 4、輔具需用電證明 < 申請居家用照顧床或氣墊床者,需檢附可茲證明輔 具須用電之文件,如可辨別須用電之購買憑證、租賃憑證或保固書、輔 具照片…等 > 5、其他< 可茲證明使用生活輔具起始時間且現行仍使用中之證明文件 > 三、聯絡人 : 東勢鄉公所社會課 陳小姐 05-699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