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身心障礙學生:就讀公私立學校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之就讀公私立學校子女。 低收入戶子女:政府核定有案之各級低收入戶就讀公私立學校及高中職學校之子女。 減免補助標準 極重度、重度者,減免全部學、雜費或全部學分費。 中度者,減免十分之七學、雜費或十分之七學分費。 輕度者,減免十分之四學、雜費或十分之四學分費。 低收入戶子女者,減免全部學、雜費或全部學分。 應備書表 申請身心障礙學生減免、補助學雜費者,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印本及申請表。 申請身心障礙人子女減免、補助學雜費者,檢附家長身心障礙手冊正反影印本及申請表。 申請低收入戶子女減免學雜費者,檢附低教戶證明及申請表。 洽辦單位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 申請手續 於規定期限內填具申請表,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印本向就讀學校辦理。
申請條件
減免補助標準
應備書表
洽辦單位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
申請手續 於規定期限內填具申請表,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印本向就讀學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