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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應備文件

  • 發布單位:東勢鄉公所
  • 單位:東勢鄉公所

補助流程:先核定,後購買

◎申請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應備文件 :
一、申請資格 : (2擇1)
1、設籍本鄉並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
2、設籍本鄉並持有長期照顧中心核發之照會單

二、應備文件 :
1、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正、反面影本
2、身障者印章
3、身障者郵局存簿封面影本
4、戶口名簿影本
5、估價單(視狀況而定)
6、鑑定醫院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視狀況而定)
7、鑑定醫院開立之輔具評估報告書(視購買器材種類而有不同表格)
8、代辦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身障者無法親自辦理得委託代辦人)
9、長期照顧中心照會單(視狀況而定)

三、相關表件 :
1、雲林縣身心障礙者/長期照顧輔具申請表 (如附檔)
2、憑證黏貼單 (如附檔)
3、委託書 (如附檔)
4、助聽器估價單 (如附檔)
5、各類輔助器具評估報告書( 編號01-25 、 醫療類2種 ) (如附檔)
6、(第二階段)申請人切結書 (如附檔)
7、(第二階段)輔具買賣保固切結書(輪椅) (如附檔)
8、(第二階段)輔具買賣保固切結書(電動輪椅) (如附檔)
9、(第二階段)輔具買賣保固切結書(其他類) (如附檔)

四、注意 : 輔助器具之申請手續較為繁瑣,共分為2個階段,第1階段由公所送件,
第2階段則由民眾自行備妥相關核銷資料,寄至雲林縣政府辦理核銷。

五、聯絡人:
東勢鄉公所社會課 陳小姐 05-699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