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健康與福祉就業與經濟成長移工轉任中階技術人力後 退休金之提撥及計算知多少

  • 發布單位: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3.05.30

    今(113)年為雲林縣政府之「國際友誼年」,張麗善縣長除了重視本國勞工的勞動權益外,也不遺餘力地關注外國籍勞工的工作權益保障。「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自111年4月30日實施後,雇主為留用優秀資深移工,而申請將其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的情形也逐漸增加。

 

    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張世忠處長特別強調,雇主除了應依法按月為此類中階技術人力提撥薪資總額2%~15%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存儲於專戶外,在估算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退休金所需數額時,亦須將其納入計算範圍,始符合勞動基準法之規範。如果是未曾開設勞退專戶之事業單位,亦應於聘僱中階技術人力時,盡速向本府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開立及監督委員會之成立,並遵守前述提撥之相關規定,以避免觸法。

 

    至於中階技術人力之退休要件及退休金之計算,張世忠處長表示,中階技術人力與本國人一樣只要符合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25年以上、工作15年以上且年滿55歲或工作10年以上且年滿60歲之其一情形,即得向雇主申請退休,而雇主則應依勞動基準法第55條規定,按照勞工之工作年資,工作每滿1年給與2個基數,但超過15年之工作年資部分,每滿1年給與1個基數,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1年計。又工作年資依勞動基準法第5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係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為限,並自受僱當日起算。

 

   張世忠處長提醒事業單位應特別留意,如果中階技術人力之勞動契約並未終止,其「工作年資」應自「受僱日」起算,而非移工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時起算。今年是「國際友誼年」,「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使轉任的中階技術移工不受在台工作年限的限制,不僅紓解了人力進用的問題,同時也提升了勞力穩定度,更是響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3及SDG8等多項指標,除了促進包容且永續的經濟發展外,也確保了勞工的退休福祉。如針對中階技術人力之退休金提撥或計算尚有疑義,歡迎洽詢本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電話:05-5522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