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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雲林地層下陷問題 縣府農業處提出建議對策 建議中央應儘速核定或是另給予政策方向

  • 發布單位:新聞處-公共關係科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0.04.20
雲林縣政府針對改善地層下陷區的建議方案,中央迄今仍未能達成共識,致難以推行,縣政府相關單位深表關心與遺憾,蘇治芬縣長懇請中央各部會務必重視,地層下陷在雲林縣造成的影響層面,與高鐵區域的地層下陷防範作為,建議應儘速核定或是另給予政策方向,以利全台灣的搭高鐵的民眾行的安全與雲林縣境內的農業生產安全化,而不是一昧要求縣府封井, 以期達成中央、地方及農民、民眾多贏的新局面。
蘇縣長表示,雲林縣政府自2009年起已多次提出,其中包含了水利、城鄉、建設及農業等各局處單位所提具體可行方案,但經提報經建會後,在歷次的中央跨部會的會議上,因各部會均有己見,迄今仍未能達成共識致難以推行。尤其2010年水利署長亦曾專程拜訪縣長蘇治芬,共同討論「如何解決與防治地層下陷及高鐵行經雲林段的下陷」部份,討論中亦達成共識,共同推動提報經建會的方案,並儘速達成中央各部會的共識,以速進行各項的防治與改善措施。2011年縣長蘇治芬亦曾請求經建會協助並由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立委召集相關單位共同討論且推動可行方案,中央迄今仍未能達成共識致難以推行。
蘇治芬指出,雲林縣政府各局處均提報了地方建議並可執行的方案,例如農業處提出在地層下陷區高鐵行經區域的五大建議方案,1.推動旱作,並加價保證收購;建議以飼料玉米及甘蔗等旱作之作物,且提高並列入轉作作物的補助範圍並保價收購。2.實施有效輪作與休耕模式。3.廣設節水生產設施,以溫網室的生產方式推動安全農業。4. 提高減碳造林補助金,並設定地層下陷高鐵特區的方式,由每公頃20年補助的240萬,提高一倍達到480萬。如此一來,農民才有意願配合與進行,此地區的農地,因沖積造成的平原帶,地力良好且生產收獲高,必需有高額的獎勵,方能鼓勵農民朋友加入並改變原農業生產模式。5.推動養殖業結構調整並輔以海水或新型態養殖模式以減少抽取地下水。
蘇治芬強調,縣府針對此項議題,進行多次的跨局處協調會議,並請學者、專家等提供多項建議方案,且融入各單位的提案中,今已形成雲林縣政府的建議方案。因此懇請中央各部會務必關心與重視地層下陷在雲林縣造成的影響層面,與高鐵區域的地層下陷防範作為,建議應儘速核定或是另給予政策方向,以利全台灣的搭高鐵的民眾行的安全與雲林縣境內的農業生產安全化,而不是一昧要求縣府封井, 以期達成中央、地方及農民、民眾多贏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