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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112年表揚體育有功團體及人員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東勢鄉公所
  • 單位:東勢鄉公所

壹拾、辦理流程與報名方式: 一、有功團體及單位採報名制併行,由各團體及學校檢視符合資格之條件, 將相關資料送本會辦理審查作業;有功個人、傑出教練、傑出運動員、 終身成就人員、績優單項委員會及績優鄉鎮市體育會獎項為推薦制,終 身成就人員獎項得由各委員會直接提報。 二、推薦(報名)團體或單位於112年8月12日(週六)前檢附被推薦人相關資 料,填寫推薦(報名)表(如附件),掛號寄送雲林縣體育會(雲林縣斗六 市大學路三段600號;聯絡電話:05-5376292)辦理文件審核,逾期(以郵 戳為憑)不予受理;通過審核者於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中初審,再由 縣府與本會共同遴聘專家及學者產生之審核委員會(決審)審查通過簽報 核准後,公告並通知獲獎人員,並由縣府及本會公開辦理表揚活動。

其他部分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