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東勢鄉立幼兒園111 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
一、依據:本府111年2月22日府教特二字第1112411420號函辦理。
二、核定招收幼兒數:180人。
三、招生名額:3歲以上入國小前之幼兒-45人
四、作息時間:
(一)入園時間:上午7時30分以後。
(二)教保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五、申請登日期及地點:
(一)時間:111年5月23日(星期一)至111年5月27日(星期五),上課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家長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登記,倘於截止登記後尚有缺額,應持續辦理登記招生作業)
(二)地點:本園辦公室
地址:雲林縣東勢鄉月眉村中山路9號 電話:05-6995213-5
六、申請方式:
(一)現場填寫新生報名表
(二)繳交戶口名簿影本、幼兒健康手冊。
(三)於111年5月23日至111年5月27日登記期間內,每位幼兒申請登記入園以一園為限,登記二園(含)以上者取消入園資格,已錄取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
七、 登記入園資格:凡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向本園申請登記入學
(一)無設籍限制
(二)設籍雲林縣內且有居住事實(需繳驗戶口名簿),年齡符合下列各款者:
1.大班(5足歲) :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出生。
2.中班(4足歲) :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出生。
3.小班(3足歲) :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出生。
(三)適齡國小兒童經縣府核准延緩入學者。
八、優先入園資格:
(一)除於前一學年度已就讀該園之幼兒得先予入園外,為照顧弱勢族群,凡符
合下列各目之一且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之幼兒,應予優先入園:
1. 第一優先:符合「雲林縣就讀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優先入園辦法第二條
規定」:
(1) 低收入戶子女(低收入戶證明)。
(2) 中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證明)。
(3) 身心障礙幼兒(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影本,或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
學輔導會核發之證明文件,正本驗後發 還)。
(4) 原住民(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正本驗後發還)。
(5)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特殊境遇家庭核定文件)。
(6)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父或母身障手冊正本及影本, 正本驗後發還)。
2.第二優先:
(1)符合登記資格之教職員工子女(各園得依第十點錄取順序之規定進行調整)
(2)設籍本縣,育有三名以上子女之家庭(戶口名簿正本)。
(二)為落實身心障礙幼兒安置轉銜工作及兼顧身心障礙幼兒就學權益,大班、
中班各年齡層控留普通幼兒名額2人,小班年齡層控留普通幼兒名額1人,至
111年7月15日止無身心障礙幼兒申請入學時,應開放申請入園名額或通知備
取之幼兒報到。
九、應繳證件:
(一)普通幼兒:戶口名簿影本、幼兒健康手冊、家長委託書。
(二)優先入園幼兒:戶口名簿影本、幼兒健康手冊、家長委託書,檢附第八點
相關證明文件。
十、錄取方式:
本園申請入園幼兒人數未超過或已超過「各年齡層」招收名額,均以報名登記先後順序,依先後順序錄取至「各年齡層」招生名額額滿為止,一律不辦理抽籤作業。
十一、報到及註冊方式日期:
(一)報到日期:111年7月1日(星期四)至110年7月9日(星期五),上課日上午8時
至下午4時止(報到時幼童不需出席,家長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報到)。
(二)註冊方式日期:開學後自東勢鄉農會帳戶扣款,日期為111年8月8日起至
110年8月12日止,(本園收費規定依雲林縣政府核備項目及數額辦理)。
十二、缺額遞補方式:
1.未於111年7月1日至111年7月8日期間報到者,園方會再次以電話聯繫是否就讀,如確定不就讀或不能以電話聯繫者,取消該幼兒錄取資格,由後補幼兒先後順序依序通知報到。
2.學期開學後招生名額尚有缺額,應持續辦理登記招生作業。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1.招生作業依本簡章內容辦理,並將簡章及結果公告於幼兒園網站及門口明顯處,如涉及幼兒個人資料部分,工作人員應負有保密義務。
2.本招生簡章於民國111年5月20日(星期五)前公告於雲林縣東勢鄉公所全球資訊網頁(http://www.dongshuh.gov.tw)-「鄉立幼兒園」-「表單下載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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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一 一 一 年 五 月 二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