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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園招生簡章

雲林縣東勢鄉立幼兒園111 學年度新生入園招生簡章

一、依據:本府111222日府教特二字第1112411420號函辦理

二、核定招收幼兒數:180人。

三、招生名額:3歲以上入國小前之幼兒-45

四、作息時間:

(一)入園時間:上午730分以後。

(二)教保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五、申請登日期及地點:

     ()時間:111523(星期一)111527(星期五),上課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家長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登記,倘於截止登記後尚有缺額,應持續辦理登記招生作業)

     ()地點:本園辦公室

         地址:雲林縣東勢鄉月眉村中山路9    電話:05-6995213-5

六、申請方式:

()現場填寫新生報名表

()繳交戶口名簿影本、幼兒健康手冊。

()111523日至111527日登記期間內,每位幼兒申請登記入園以一園為限,登記二園(含)以上者取消入園資格,已錄取撤銷其資格由備取者遞補。

七、  登記入園資格:凡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向本園申請登記入學

   ()無設籍限制

   ()設籍雲林縣內且有居住事實(需繳驗戶口名簿),年齡符合下列各款者:

1.大班(5足歲) :1059210691出生。

2.中班(4足歲) :1069210791出生。

3.小班(3足歲) :1079210891出生。

()適齡國小兒童經縣府核准延緩入學者。

八、優先入園資格:

   (一)除於前一學年度已就讀該園之幼兒得先予入園外,為照顧弱勢族群,凡符

         合下列各目之一且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之幼兒,應予優先入園:

1. 第一優先:符合「雲林縣就讀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優先入園辦法第二條

               規定」:

      (1) 低收入戶子女(低收入戶證明)。

      (2) 中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證明)。

      (3) 身心障礙幼兒(身心障礙證明正本及影本,或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

          學輔導會核發之證明文件,正本驗後發 還)。

      (4) 原住民(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正本驗後發還)。

      (5)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特殊境遇家庭核定文件)

      (6)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父或母身障手冊正本及影本, 正本驗後發還)。

    

    2.第二優先:

      (1)符合登記資格之教職員工子女(各園得依第十點錄取順序之規定進行調整)

      (2)設籍本縣,育有三名以上子女之家庭(戶口名簿正本)   

  (二)為落實身心障礙幼兒安置轉銜工作及兼顧身心障礙幼兒就學權益,大班、

        中班各年齡層控留普通幼兒名額2人,小班年齡層控留普通幼兒名額1人,至

        111715日止無身心障礙幼兒申請入學時,應開放申請入園名額或通知備

        取之幼兒報到。

九、應繳證件:

(一)普通幼兒:戶口名簿影本、幼兒健康手冊、家長委託書。

(二)優先入園幼兒:戶口名簿影本、幼兒健康手冊、家長委託書,檢附第八點

                    相關證明文件。

十、錄取方式:

本園申請入園幼兒人數未超過或已超過「各年齡層」招收名額,均以報名登記先後順序,依先後順序錄取至「各年齡層」招生名額額滿為止,一律不辦理抽籤作業。

十一、報到及註冊方式日期:

()報到日期:11171(星期四)11079(星期五),上課日上午8

至下午4時止(報到時幼童不需出席,家長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報到)。

    ()註冊方式日期:開學後自東勢鄉農會帳戶扣款,日期為11188日起至

 110812日止,(本園收費規定依雲林縣政府核備項目及數額辦理)

十二、缺額遞補方式:

     1.未於11171日至11178日期間報到者,園方會再次以電話聯繫是否就讀,如確定不就讀或不能以電話聯繫者,取消該幼兒錄取資格,由後補幼兒先後順序依序通知報到。

2.學期開學後招生名額尚有缺額,應持續辦理登記招生作業。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1.招生作業依本簡章內容辦理,並將簡章及結果公告於幼兒園網站及門口明顯處,如涉及幼兒個人資料部分,工作人員應負有保密義務。

2.本招生簡章於民國111520日(星期五)前公告於雲林縣東勢鄉公所全球資訊網頁(http://www.dongshuh.gov.tw-「鄉立幼兒園」-「表單下載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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