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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雲林縣政府辦理111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簡章

  • 發布單位:東勢鄉公所
  • 單位:東勢鄉公所

一、111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參選資格為本籍或(曾)設籍雲林縣,或(曾)雲林縣就學、工作者;未具前述資格,但其作品以描述雲林縣風土民情為主要內容者,均可參加。
二、凡經入選作品,每件贈送稿酬新臺幣1萬元整及頒發獎座,經出版後贈送作者100冊,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三、徵文類別以作者未出版之詩詞、散文、小說、劇本(含原創及改編)、兒童文學等文學作品及文學論述(含臺灣文學研究相關論文、文學批評或針對雲林作家之評論)。
四、徵選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16日止。
五、徵選簡章如附件或請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網頁https://content.yunlin.gov.tw/5523192.htm下載。